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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安处置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2019-09-07 来源:山东速报网 阅读:
    8月27日,东昌府公安分局处置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付某某与刘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徐某某被治安拘留。
  记者了解到, 8月27日晚十时许,东昌湖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有人在凤凰台附近超市门口发生纠纷。接警后,东昌湖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事发地点。在案发现场,民警了解到,因醉酒乘客吐在出租车上,双方因费用问题发生了纠纷。民警在现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醉酒乘客不仅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推搡辱骂,还打电话喊人,使场面一度失控。为避免事情进一步恶化,民警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东昌湖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醉酒乘客拒不接受传唤,不仅拉扯民警还多次挑衅处警人员,其中一名醉酒人员付某某对民警多次辱骂,并将民警推倒在马路台上,致使民警腰部受伤阻碍民警正常执法。
  随后,东昌府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依法将醉酒人员付某某强制传唤到东昌湖派出所。案件发生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局长于继谔要求,对侵害民警辅警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权威。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刘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徐某某被治安拘留。
  警方提醒:为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东昌府警方始终保持对阻碍执法、暴力袭警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坚决向袭警、辱警者“亮剑”,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广大民警辅警的合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张毅恒)